《愛爾蘭人》史柯西斯的「生活甜蜜」

2020/01/25|電影作品討論

《愛爾蘭人》The Irishman 2019

導演: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

〈史柯西斯的「生活甜蜜」〉

距離《愛爾蘭人》上映(上線)也一段時間了,若不是到朋友家,看見他們訂閱Netflix,便趕緊利用機會一窺《愛爾蘭人》究竟,原本打算大約看著一小時就準備離開,小嚐一下,可不想打擾人家太久。沒想到,自己也順便在他們家吃了美味的家常午餐,靜靜坐在同一個位置,看著大電視三個小時。

片長三小時二十九分鐘的《愛爾蘭人》,是史柯西斯最長的劇情長片(紀錄片《義大利電影課》(My Voyage to Italy, 1999)約四小時),電影長度幾乎可比《教父二》(The Godfather: Part II, 1974),但我私心覺得《愛爾蘭人》的地位會比《教父》系列更高。

其中所講的故事橫跨二次大戰到千禧年,比《四海好傢伙》(Goodfellas, 1990)有一倍之多(《四》片講黑手黨黨員的三十年生命始末)。如果純粹以酒的品質來比喻,《愛爾蘭人》是陳年精釀,《四海好傢伙》只是剛發酵而已。

本片結合了過去史柯西斯電影的三巨頭,Robert De Niro、Joe Pesci以及Harvey Ketiel,也是片中三個金戒指的擁有者,雖然只有前兩位戲份為多,但這就像是同學會一樣,久別的朋友再度合桌,共享喜悅,回憶往事,觀眾也從中回想起他們創造的美好。他們的合作為當今電影的種下種子,如今已成了大樹庇蔭後輩。

先不論奧斯卡得獎的結果,想必可能影響院線上映的可能性,但我私心希望《愛爾蘭人》也能如《羅馬》(Roma, 2018)一樣,在臺灣院線上映,因為它值得讓人更專注觀看,那會比看任何小螢幕過癮。

雖然還有幾部史柯西斯的電影尚未觀賞,但也看了十五部了。史柯西斯的電影就如他的說話方式一樣──快速連珠似的不絕於耳,尤其像是《下班後》(After Hours, 1985)、《穿梭鬼門關》(Bringing Out the Dead, 1999),一刻不得閒的個性,保持赤子般的活力,也反映在他大量的創作與工作上頭,劇情片、紀錄片、電視片與廣告片,甚至拍攝MV。正如同黑澤明的《夢》(Dreams, 1990)為史柯西斯的評價,並邀請史氏飾演梵谷一角,即便只是個小片段,也充分表現史氏一貫的態度,當時他正忙於提倡修復膠捲,四處遊說電影各界工作人士,成果也顯示在他的世界電影基金會上頭,包括修復了侯孝賢導演、楊德昌導演的作品,若沒有馬丁史柯西斯,我們後輩怎能看見七、八零年代的世界電影,遑論更早的、世界各地的電影。

當我以為《愛爾蘭人》可能會是像《四海好傢伙》、《賭國風雲》(Casino, 1995)、《華爾街之狼》(The Wolf of Wall Street, 2013)一樣,但不是,史柯西斯沒有蹈襲故常,反而拍出了如同《沉默》(Silence, 2016)等次的黑幫電影,整體觀影感受像是《金錢本色》(The Color of Money, 1986),是屬於比較安靜的史氏電影,但回韻回甘,無法一語道盡,讓人坐在位置上靜靜的看著電影結束,讓演員工作人員表佔據自己的視線,直到最後,仍舊坐在位置上頭想著剛剛看完的電影,還不想就此離開座位。

史柯西斯的電影可能賣座,可能叫好,可能兩者皆是,以往吸引觀眾目光的亮點,香車美人、熱歌辣舞、紙醉金迷,腥臊的血肉,沸騰的暴力,辛辣的語言,盛筵般的劇情轉折,瓊漿般鏡頭運動,甘泉般聲光繪影,諸多數不盡的大師之筆,漸漸在《愛爾蘭人》轉移成「配菜」,那「主菜」會是什麼?又或是根本沒有「主菜」,因為那是「滿漢全席」,每道菜都讓人食指大動,開胃菜到甜點,無不有大快朵頤的理由。

飲食男女,人之性也。大家都喜歡吃,又或者是說,不得不吃。吃好的,吃愛的,吃飽的,吃想吃的,吃豐盛的,吃美味的。只要覺得口舌一有不對勁,我們即動念想解饞。

食物,是生活的甜蜜。上班族的一天,早晨泡一杯咖啡再出門,中午藉由簡易的午餐化解一早的煩悶,晚上犒賞自己吃點好的,宵夜再來一攤清粥小菜。食物成了推動人一天的能量來源,沒有例外,就連動物、植物,甚至汽車也要吃油,手機也要充電,槍火也要彈藥。飢餓使人虛弱,不僅是體力,也是精神。直到生命之終止,我們才停止「吃的動作」,而人的生命宛如吃的歷史。

Frank Sheeran剛開始工作的時候,開卡車,運送牛排館的牛肉,也是作為進入黑手黨的契機,私運高檔牛肉給黑手黨的高官,獲利甚高,並且掙得一席地位,好讓自己可以拜會群雄大老。

當屠宰的生牛肉成為Frank晉升高位的關鍵後,他不再愁吃愁穿,有槍、有車、有財富,更重要的是,他有地位,朋友也不會是小螻蟻,而是高層大老們,他有了權力。

電影講述的三角關係,就是權力的三角、友誼的三角,他們互相抗衡、連結,建造出立體的圖式,在選擇立場的過程中,觀眾看見各自的觀點,他們所凝視的對象,他們所代表的腳色,是父親女兒、友人仇人、兄弟姊妹、上司下屬等等,但人生終究逃不過老死,也就是生命之終結。

黑手黨大老Russell Bufalino使用高級的橄欖油,向Frank介紹橄欖油的來歷,說的頭頭是道,旅館餐廳的廚房像自家的廚房,自己的食物自己來。但他晚年中風又入獄,只能坐在輪椅上受人推挪。Frank與他分享一塊麵包、一罐葡萄汁,但Russell拒絕,為什麼?因為他沒有了牙齒,什麼也不得吃,只能將麵包撕成小塊小塊的,先用葡萄汁弄濕麵包才能稍微入口。當回想起過去在酒吧裡呼風喚雨的威風,大快朵頤的喝紅酒、配麵包,不也顯得淒淒慘慘。

Frank第一次去拜見Jimmy Hoffa的時候,吃水嫩多汁的西瓜,因為裏頭摻著高檔的酒,為什麼?因為Jimmy Hoffa不碰酒,也不喜歡看人喝酒,此外,他也不吃西瓜。但Jimmy Hoffa吃冰淇淋、吃聖代,去打迷高爾夫的時候,特地送給Frank的女兒Peggy聖代,兩人獨享獨樂,甚至入獄後也要吃小冰品。出獄後,必定得吃一家自己最愛的食物,以茲紀念,還記得嗎?知己Frank去買Hoffa喜歡的熱狗,因為熱狗有密門配方,是用酒蒸煮的。

這時,如果是耳朵伶俐的觀眾,將會聽得出來費里尼(Federico Fellini)的巨作《生活的甜蜜》(La Dolce Vita, 1960)的配樂,回想起馬斯楚亞尼(Marcello Mastroianni)飾演的記者,在海邊的旅館跟老婆在電話中大吵特吵,掛斷電話,獨自一人坐在餐館中,面對打字機,竭盡心思想把打空白的紙張以黑色字母填滿,而一旁打掃的小女孩,聽著音樂搖擺。馬斯楚亞尼覺得音樂很吵,使他不能寫作,請她關掉,她也照做。不過,記者看著少女無辜可愛的青春,兩人稍微聊了一下天,心情好轉,不再哀愁,好像也可以接受那搖擺的音樂,便請女孩再打開音樂。

怎料到,記者最後見到這名女孩的時候,是在片尾。記者跟一群陌生詭異的「朋友們」,有了一陣狂歡會後,早晨來臨,他們出門到了海邊,看見一尾醜陋的大魚,不過在對岸,有人輕輕的呼喚記者,是那名甜美年輕的女孩,女孩依舊記得他,但老態疲憊、黑眼圈濃重的記者則不。最後,兩人只是再見,電影留下女孩的面孔,那美麗、青春、活力的化身,像我們無聲的告別。

Frank的好朋友,一個被自己暗殺,一個老死,只剩下他一人,女兒們的疏離,最後只能待在養老院受人推就,或是拿著拐杖當作自己有友人般支柱,而他剩下的陪伴,是分裝藥盒中的藥品,是照片裡頭的記憶,以及那無聲無息的劇烈告別,牆上的血跡,墳裡的屍土,手上的戒指,眼中的你我。

觀眾透過馬丁史柯西斯靜靜的觀照、娓娓的敘說,《愛爾蘭人》終將成為一部不朽巨作,它不僅爬梳美國近代歷史的汙點,更是進一步展示自己作為電影導演一生的奉獻與追求,雖然他服老回望,稍微感傷了些,不過他仍舊是後輩學者更應該努力的標的。

圖片來源:IMDb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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