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Giovanni Kuan、Sebox
雖然電影公司不再像十年前那樣拼命製作電影,但其實仍然有太多電影在劇院上映了。製作成本的降低以及電影數位化的轉變,再次降低了電影行業的門檻,使得越來越多人有機會實現自己的夢想,人人都想成為下一個史蒂芬史匹伯(Steven Spielberg),只是數量多真的能夠為電影公司或電影院賺進更多的錢嗎?
根據美國全國戲院所有人協會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atre Owners)的資料,在2004年大約有490部電影上映的廳數不到1000廳。2014年增加到了563部電影,問題是利潤並沒有隨著電影數量的增加而變大。在2004年,這個部分的電影總收入為3億8000萬美金,利潤算一算大約有6100萬美金,但十年之後,電影收入卻停在3億7000萬美金,利潤更下降至4500萬美金。會造成這樣結果很大的原因是有一部分的電影並不適合進入戲院,這些電影沒有商業上的考量,更沒有藝術價值。但這些電影卻先與戲院談好條件,希望可以利用在戲院上映增加他們的知名度,以讓之後不論是隨選視訊(Video On Demand)或是DVD、藍光的銷售可以更上一層樓。娛樂產業顧問賽斯威勒森(Seth Willenson)認為這樣的情形讓壓縮了獨立電影的機會。
「紐約和洛杉磯有百分之五十的電影從來就不應該在電影院裡上映,這減少了有突破性的獨立電影出現的機會。」
威勒森認為利潤大漲的那些年讓某一群人賺了很多錢,並拿來大肆的製作電影,而這恰好是電影產業鼓勵的觀念,但問題在於不是所有的計畫都值得他們這樣砸錢。紐約時報(The New York Times)也同意這個觀點,決定改變電影評論的政策,不再保證所有在紐約上映的電影都會被紐約時報評論。紐約時報的首席評論員史考特(A.O. Scott)就提到目前院線片的增長速度實在太快,所以他們才決定改變策略不再全包所有的電影。
「以前很多電影在曼哈頓的劇院裡上映個一週就直接推出DVD或是影音,」威爾森說,「它們這樣做就可以有紐約時報的評論,並藉此增加一點知名度。這種情況現在越來越常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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